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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奖学金项目”

(此项目只适用于申请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者)

“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项目”系中国教育部设立的来华留学生全额奖学金项目。受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美术学院面向全球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一.奖学金内容及期限
1、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 免交学费;

—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按照相关标准发放,本科生25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
—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详细的奖学金内容请查看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政府奖学金介绍”网页(http://www.campuschina.org )。

2、奖学金期限
  奖学金期限与我校各专业学制相同(本科生学制4或5学年,博士研究生学制3学年, 硕士研究生学制3学年)。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直接向中国美术学院提出申请,将所有材料通过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招生系统(http://caa.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在线填写并提交。

申请截止时间:每年4月5日

三.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须为美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时间须超过一年);

3.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申请人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学业成绩优良。

5.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6. 语言水平要求:

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汉语水平:本科生必须有HSK3级及以上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HSK(汉语水平考试)4级,并提交合格证书扫描件。(入学报到时,递交原件)

英语授课专业对申请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申请者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


注:

奖学金期限与我校各专业学制相同。

汉语授课专业,如果获得奖学金的学历学生,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本科生HSK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HSK5级),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四.招生专业

请查阅当年本科招生简章: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全英语授课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http://caa.at0086.cn/site/cn/admission_cn.html

五.申请材料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申请人需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本人签名并贴照片(白色背景,大小35mm×45mm )。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studyinchina.csc.edu.cn/";网上报名所需的受理机构编号为10355。

2. 《中国美术学院入学申请表》。请登陆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caa.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完成申请,在线填写;

3. 本人护照扫描件;

4.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攻读硕士学位学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6. 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7. 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人签字并附联系电话及Email;专家推荐信.doc

8. 申请人须根据所申请的专业要求,提供包含本人简历和作品集(每幅作品下方需标注作品名称、作品尺寸);申请美术理论专业的学生递交2000字论文一篇;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caa.at0086.cn/site/cn/admission_cn.html

9.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扫描件(原件自行保存)。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FOREIGNER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pdf

10. 语言(汉语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复印件。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HSK 5 级证书扫描件。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者无须提供);

11. 报名费汇款凭证(不接受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报名费800元人民币,请汇款至中国美术学院账号,详情为开户名:中国美术学院,账号:1202024409014432078,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中国美术学院地址:杭州南山路218号,附言: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xxx的报名费。

   上述申请材料须由申请者本人于4月5日以前通过中国美术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注:学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通过“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进行审核处理。申请人如通过“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重新填写或修改了报名信息,需重新向我校递交《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处理。

六.录取及通知
1. 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录取。
2. 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将录取结果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3. 经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学校将在7月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

七.其他
1.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2. 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5. 有关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其他要求和内容请查看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 http://www.campuschina.org)。

八.联系方式

电话:+86-571-87164711,87164712

邮件:caaic_doc@126.com

网址:http://admission.caa.edu.cn/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象山路352号中国美术学院16号楼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201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人:栾老师,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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