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浙教国际﹝2019﹞20 号)文件精神,

现就我院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准则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自费国际学生,不含休学的学生。

二、奖学金名额

以每年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配计划为准,分配我校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共计4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共25名;本科生奖学金15名。

三、奖学金类别与奖励标准

奖学金分A、B二类,用于资助优秀国际学生。

主要用途:缴纳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社会实践等。

奖励标准:

1. A类奖学金(研究生):30000人民币/年。

2. B类奖学金(本科生):20000人民币/年。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高中学历(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

2)硕士生(3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学士学位、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3)博士生(4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硕士学位、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2、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它各类奖学金资助。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申请者须积极参加浙江省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4)申请人本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者。

5)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① 出勤率低于85%者;

② 成绩出现不及格者。

③ 有欠费记录者。

五、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护照复印件;

4、健康证明;

5、硕士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2封推荐信。

六、申请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9月7日(截止至9月7日下午15:30)

七、申请方法

以个人提交申请的方式,个人若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不予参加评选。

1. 登陆网站http://admission.caa.edu.cn/,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 打印2018—2019学年成绩单。(一式2份)

3. 《申请表》与《成绩单》需经所在专业院系审核签字、盖章。

4. 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健康证明,硕士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2封推荐信。(一式2份)

5. 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交给各专业院系负责老师。

八、各院系负责老师

院系名称

联络人与联系电话

地址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毛  腾、陈思朵 8716 4663

南山校区2号楼310

绘画艺术学院

朱吉明、宋欣 8716 8723

南山校区3号楼408

跨媒体艺术学院

张晨、张佳乐 8716 4810

南山校区3号楼207

设计艺术学院

田菁 87200217

象山校区18号楼307

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

陈  可 8720 0505

吕品 87200508

象山校区3号楼309

艺术人文学院

胥瑾 8716 4685

南山校区1号楼1C501

专业基础教学部

童玲君 87200708

梦园校区3号楼201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安之堃 87200308

丁之荣(雕塑)87200311

熊敏(纤维)87200350

象山校区5号楼202

象山校区5号楼207

象山校区5号楼205

手工艺术学院

卢赟

叶丽霞 87200337

象山校区22号楼305

建筑艺术学院

姚雪87200605

象山校区14号楼109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陈征87200368

象山校区9号楼202

集中评选:国际教育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业成绩、综合平时表现、导师院系意见,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确定后按规定予以7日公示并报送浙江省教育厅。

附件: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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