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浙教国际﹝2019﹞20 号)文件精神,
现就我院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准则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自费国际学生,不含休学的学生。
二、奖学金名额
以每年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配计划为准,分配我校2019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共计4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共25名;本科生奖学金15名。
三、奖学金类别与奖励标准
奖学金分A、B二类,用于资助优秀国际学生。
主要用途:缴纳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社会实践等。
奖励标准:
1. A类奖学金(研究生):30000人民币/年。
2. B类奖学金(本科生):20000人民币/年。
四、奖学金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高中学历(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
(2)硕士生(3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学士学位、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3)博士生(4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硕士学位、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2、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它各类奖学金资助。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申请者须积极参加浙江省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4)申请人本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者。
(5)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① 出勤率低于85%者;
② 成绩出现不及格者。
③ 有欠费记录者。
五、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护照复印件;
4、健康证明;
5、硕士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2封推荐信。
六、申请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9月7日(截止至9月7日下午15:30)
七、申请方法
以个人提交申请的方式,个人若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不予参加评选。
1. 登陆网站http://admission.caa.edu.cn/,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 打印2018—2019学年成绩单。(一式2份)
3. 《申请表》与《成绩单》需经所在专业院系审核签字、盖章。
4. 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健康证明,硕士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2封推荐信。(一式2份)
5. 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交给各专业院系负责老师。
八、各院系负责老师
院系名称 | 联络人与联系电话 | 地址 |
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 | 毛 腾、陈思朵 8716 4663 | 南山校区2号楼310 |
绘画艺术学院 | 朱吉明、宋欣 8716 8723 | 南山校区3号楼408 |
跨媒体艺术学院 | 张晨、张佳乐 8716 4810 | 南山校区3号楼207 |
设计艺术学院 | 田菁 87200217 | 象山校区18号楼307 |
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 | 陈 可 8720 0505 吕品 87200508 | 象山校区3号楼309 |
艺术人文学院 | 胥瑾 8716 4685 | 南山校区1号楼1C501 |
专业基础教学部 | 童玲君 87200708 | 梦园校区3号楼201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安之堃 87200308 丁之荣(雕塑)87200311 熊敏(纤维)87200350 | 象山校区5号楼202 象山校区5号楼207 象山校区5号楼205 |
手工艺术学院 | 卢赟 叶丽霞 87200337 | 象山校区22号楼305 |
建筑艺术学院 | 姚雪87200605 | 象山校区14号楼109 |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 陈征87200368 | 象山校区9号楼202 |
集中评选:国际教育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业成绩、综合平时表现、导师院系意见,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确定后按规定予以7日公示并报送浙江省教育厅。
附件:
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