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教外厅﹝2020﹞1号)和《中国政府奖学金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现就我院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年度评审的对象为所有享受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的在学人员(以下简称奖学金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等)。(名单详见附件1)
注:本年度拟毕业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必参加本次年度评审。
2、评审内容
1、道德品行: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美术学院校纪校规,尊敬师长。
2、学习成绩: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单。
3、学习/科研态度:以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基础,结合导师评价,评价专业研究情况。
4、活动表现:参加学校下乡考察及校内外活动情况。
3、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
根据学生2020-2021学年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总分为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具体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如下:
1、道德品行(满分30分):
(1)评审标准:有无违反中国法律和中国美术学院校纪校规。
(2)评分细则:若违反中国法律,扣30分。若违反中国美术学院校纪校规,获“警告”处分者,扣5分;获“严重警告”者,扣10分;获“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扣30分。
2、学习成绩(满分30分):
(1)评审标准:每学年必修课成绩(含重修补考)是否合格。
(2)评分细则:本科生每学期有2门文化课或1门专业课经补考重修成绩仍不及格者,扣30分;硕士研究生每学年有1门及以上必修课补考重修成绩不及格,扣30分;博士研究生有1门必修课(含补考)考试或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扣30分;经重修后及格者,每门次扣10分;经补考后成绩及格者,每门次扣5分。(注:申请缓修或缓考的课程,不列入计分。)
3、学习/科研态度(满分20分):
(1)评审标准:以中国美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标准。考察学生考勤情况;与导师沟通是否积极;论文及专业研究进展情况;是否通过论文开题报告。
(2)评分细则:达到学籍管理规定退学标准者,扣20分;考勤低于50%者,扣20分;论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扣20分;考勤低于85%者,扣10分;与任课老师、导师沟通不积极、论文及专业研究进展缓慢者,科研能力弱者,视情节轻重及导师评价,扣5至20分。(注:如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计分。)
4、活动表现(满分20分):
(1)评审标准:有无参加学校下乡考察及校内外活动。
(2)评分细则:未完成下乡考察者,扣10分。(注:有参展或活动获奖经历者,可按参展及获奖等级加5-10分。)
5、凡无故不接受年度评审者,取消其继续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四、评审流程
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必须参加“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若个人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下一学年奖学金。
2.学生需登陆网站http://admission.caa.edu.cn/——“下载”,下载《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见附件2)一份。学生本人填写《评审表》第一页,并下载成绩单。
3.学生将《评审表》、成绩单、参加活动及获奖证明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请以学号+中文姓名+英文姓名命名)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栾教师。
4.成绩单下载:“中国美术学院微服务”微信公众号——自主服务——自主打印,下载成绩单。
(1)本科生核对成绩:请登录微信小程序--美研教学助手--登录--成绩查询,或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系统网站(http://gmjw.caa.edu.cn/jwglxt;校内①10.0.125.144/jwglxt;校内②10.0.125.42/jwglxt)--成绩查询。
(2)硕博研究生核对成绩:请登录个人研究生系统个人账户(http://grs.caa.edu.cn/),在“培养——成绩管理——成绩单”中。
五、截止时间
学生需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评审材料发送至国际教育学院栾老师(邮箱caaic_doc@126.com,微信:yimukun)。
附件:
1、《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名单》2021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名单.xlsx
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自评)表》学生自评表.docx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