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浙教国际﹝2019﹞20号),现就我校国际学生申请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自费国际学生,不含休学的学生。
二、申请名额
以每年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配计划为准,分配我校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共计2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共8名;本科生奖学金16名。
三、类别与标准
奖学金分A、B二类,用于资助优秀国际学生。
主要用途:缴纳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社会实践等。
奖励标准:
1、A类奖学金(研究生):30,000人民币/年。
2、B类奖学金(本科生):20,000人民币/年。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科生(3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高中学历(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
2、硕士生(3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学士学位、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3、博士生(4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硕士学位、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二)其他条件
1、申请人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或其它各类奖学金资助。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申请者须积极参加浙江省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者,将适当加分。)
4、申请人本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者。
5、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出勤率低于85%者;
(2)成绩出现不及格者;
(3)有欠费记录者。
五、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一式2份,主要包括:
1、《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的复印件;
3、护照复印件;
4、健康证明;
5、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交2封推荐信。
六、申请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截止至10月12日16:00)。
七、申请方法
1、学生需登陆网站http://admission.caa.edu.cn/,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上一学年度相关学业成绩单原件(需盖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章)、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及所有申请材料。2024级新生主要以入学时专业审核和具体表现为参考。
2、学生需将申请材料统一交至自己所在教学单位的相关负责老师。
3、各教学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并签字盖章,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
4、采用本人申请形式,本人若不提出申请,视为放弃。
八、各教学单位负责老师及联系电话
九、评选方式
国际教育学院将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所在教学单位意见等内容,评审产生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浙江省教育厅。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