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申请 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申请

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浙教国际〔2019〕20号),现就我校国际学生申请2024-2025学年浙江省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自费国际学生,不含休学的学生。

二、申请名额

以每年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配计划为准,分配我校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共计10名,其中A类奖学金(研究生)3名,B类奖学金(本科生)7名。

三、类别与标准

奖学金分A、B两类,用于资助优秀国际学生。

主要用途:缴纳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社会实践等。

奖励标准:

1. A类奖学金(研究生):30,000人民币/年。

2. B类奖学金(本科生):20,000人民币/年。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 本科生(3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高中学历(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

2. 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3. 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二)其他条件

1. 申请人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资助。

2. 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在校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 申请人积极参加浙江省政府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提供相关实践证明或获奖证书等材料。

4. 申请人本学年专业成绩平均分达75分及以上者。

5.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 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

6. 有以下情况者,不申请奖学金:

(1)出勤率低于85%者;

(2)有缺考、补考或考试科目不及格

(3)未按规定时间缴费注册记录者

五、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1.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经公证的学历证明与成绩单复印件;

3. 护照复印件;

4. 健康证明;

5. 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2封推荐信

6. 其他各类活动、竞赛证明或证书材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均不予退回。

六、申请时间

2025年9月18日至10月11日(截止至10月11日16:00)

七、申请方法

1. 学生需登录网站http://admission.caa.edu.cn/下载并填写《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上一学年相关学业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章)、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

2. 学生需将申材料统一交至自己所在教学单位的联络人老师。

3. 各教学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并签字盖章,纸质材料报送国际教育学院。

4. 采用本人申请形式,本人若不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八、各教学单位负责老师及联系电话

教学单位

联络人与联系电话

地址

中国画学院

王嘉馨(本科)

87825033

南山校区2号楼313

秦晨希(研究生)

书法学院

许立群

87164663

南山校区3号楼207

绘画艺术学院

毛湘昳

87164664

南山校区4号楼311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傅宇挺

87200309

象山校区5号楼202

跨媒体艺术学院

杜润凡

87164810

象山校区18号楼307

视觉传播学院

庞梦宇

87601900

良渚校区13号楼206

手工艺术学院

王菲扬(本科)

87200333

象山校区23号楼301

张莎梅(研究生)

建筑艺术学院

刘新成

87200602

象山校区14号楼109

艺术人文学院

房昕

87164685

南山校区1B-505

电影学院

朱俊鸣

87200510

象山校区3号楼405

动画与游戏学院

熊锦轩

87200532

象山校区4号楼212

国际教育学院

胡果蒲

87200630

象山校区17号楼303

九、评选方式

国际教育学院将成立中国美术学院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学业成绩、综合表现和所在教学单位意见等内容,评审产生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后报送浙江省教育厅。

 

国际教育学院

2025918

 

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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