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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自费在读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国美国教发〔2025〕6号)

为鼓励和资助有意来中国美术学院学习、品学兼优的优秀外国留学生,中国美术学院设立“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自费在读生)奖学金”。


鉴于艺术院校的特殊性,评选条件和评选规则如下:


一、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博士研究生:40000人民币/年。


 2.硕士研究生:30000人民币/年。


 3.本科生:20000人民币/年。


 4.语言进修生(含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6000人民币/年,书画进修生(含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20000人民币/年。

每年度的奖学金具体名额,由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预算情况及申请者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开放专业


中国美术学院开设的部专业。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申请者为已在中国美术学院正式注册的自费国际学生

(二)未曾获得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新生奖学金;

(三)参评学年未处于保留学籍、休学或延长学制状态,并已按学校规定缴清当年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申请时年龄符合以下规定:

1.学历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2.进修生:不限年龄,须在校连续学习满1年及以上。

专业成绩优异、学术研究能力突出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并经所在教学单位评定后,年龄要求可放宽至60周岁,申请者须在申请表内附相关材料。此类申请者将被视为学校重点关注的学术潜力人才;

(五)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国际学生形象;

(六)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受处分记录。


  

四、申请流程


  申请时间:每学年3月评选一次,具体以国际教育学院当年通知为准

(二)自主申请: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自费在读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必须经导师或班主任签字与所在教学单位盖章)。

(三)申请材料:

1.参评学年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必须经所在教学单位盖章);

2.参评学年出勤率证明;

3.其他能力与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发表、作品获奖或展出、实习证明等)。

(四)材料提交:申请者须于截止日期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历生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进修生交至国际教育学院,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公示与复议

奖学金评审结果将在国际教育学院公告栏及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实名提出书面申请,委员会应在接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17号楼303


邮编:310024


电话:0086-571-87164712


网址:http://admission.caa.edu.cn/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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