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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国别双边项目”


一. 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1. 免交学费;

2.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月;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4.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注: 详细内容请访问国家留学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学历,年满18周岁至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

——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岁)

3.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4.语言水平要求:

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汉语水平本科生必须有HSK3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硕博士研究生需有HSK4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英语授课专业对申请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申请者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

注:

奖学金期限与我校各专业学制相同。

汉语授课专业:如果获得奖学金的学历学生,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本科生HSK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HSK5级),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

 

三.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推荐资格;

2. 申请预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通过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招生系统(https://caa.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在线填写并提交。中国美术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一般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申请人邮箱)。

3. 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4.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5.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申请者材料和名单提供给我校,我校一般在每年7月份为奖学金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

更多问题请见“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常见问题”http://www.campuschina.org

 

.如何申请预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必须如实将下列材料提交给中国美术学院申请预录取,下列材料通过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招生系统(https://caa.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在线填写并提交。

1、申请本科、硕士、博士、普通专业进修、高级专业进修生的预录取材料:

  请参考当年国际学生本、硕、博招生简章:(https://caa.at0086.cn/site/cn/admission_cn.html

(1) 本人护照扫描件;

(2) 近期个人证件照片(照片格式要求: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 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攻读学士学位学者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攻读硕士学位学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文或英文);

6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7推荐信。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人签字并附联系电话及Email;专家推荐信.doc

8申请人须根据所申请的专业要求,提供申请文书和作品集(申请文书内容需包含相关专业要求的论文题目内容,详见专业目录,申请硕士学位至少1000字,申请博士学位至少1500字;申请人须提供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创作作品集;每幅作品下方需标注作品名称、作品尺寸);申请艺术学理论专业的学生递交至少2000字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专业目录、申请文书、论文及作品集要求详见当年招生简章:https://caa.at0086.cn/site/cn/admission_cn.html

9《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自行保存)。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并提供胸部X光图片和血液化验报告清单。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外国人体格检查表FOREIGNER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pdf

(10)《肺结核检查报告》扫描件,申请人必须在正规医院或检验机构进行肺结核检测(Tuberculosis)。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1语言(汉语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复印件。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本科生必须提交HSK3级及以上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交HSK(汉语水平考试)4级及以上证书。(汉语水平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本科生HSK5级,硕士博士研究生HSK5级),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专业学习。)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者无须提供);

(12) 报名费汇款凭证(不接受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报名费800元人民币(本科生:每门专业人民币800元,每生可报考2个专业(类)),请汇款至中国美术学院账号,详情为开户名:中国美术学院,账号:1202024409014432078,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中国美术学院地址:杭州南山路218号,附言: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xxx的报名费。

注:接受外币汇款,金额以到账时间的汇率折算!因国际汇款到帐时间较长,以我院收到汇款的时间为准!

 

2、申请汉语言进修生的预录材料

(1)本人护照扫描件;

(2) 近期个人证件照片(照片格式要求: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不低于320*240像素,高宽比为4:3, 大小为100-500KB,JPG格式);

(3)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攻读学士学位学者须提供高中阶段成绩单;攻读硕士学位学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文或英文);

(6)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7)推荐信。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推荐人签字并附联系电话及Email;专家推荐信.doc

(8)语言(汉语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复印件;

(9)《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自行保存)。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并提供胸部X光图片和血液化验报告清单。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FOREIGNER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pdf

10)《肺结核检查报告》扫描件,申请人必须在正规医院或检验机构进行肺结核检测(Tuberculosis)。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1)报名费汇款凭证照片(不接受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报名费800元人民币,请汇款至中国美术学院账号,详情为开户名:中国美术学院,账号:1202024409014432078,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中国美术学院地址:杭州南山路218号,附言: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xxx的报名费。

注:接受外币汇款,金额以到账时间的汇率折算!因国际汇款到帐时间较长,以我院收到汇款的时间为准!

 

五.申请时间和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至3月初。

具体申请时间请咨询所在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以及关注中国国家留学基金会官方网站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

为保证申请者有足够的时间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请务必提前通过中国美术学院国际学生招生系统(链接https://caa.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中国美术学院只负责申请者的专业审核,专业审核通过者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无论通过与否,申请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其他
1.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并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http://www.campuschina.org)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奖学金年度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2. 奖学金生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 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4. 有关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其他要求和内容请查看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来华须知”http://www.campuschina.org

5.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七.联系方式

电话:+86-571-87164712

邮件:caaic_doc@126.com

网址:http://admission.caa.edu.cn/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象山路352号中国美术学院17号楼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303

邮政编码:310024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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